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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苍溪印象
12月3日,我县在区域全员核酸筛查中检出2例新冠病毒感染者,现将其在苍部分活动轨迹公告如下。
感染者1
12月1日
07:45-15:00,嘉和酒店。
16:14-16:28,八角井香水依人。
16:29-16:47,八角井派狼裤业。
17:10-17:20,广明国际城。
17:35-17:45,广明国际城。
18:08-18:10,龙王沟加油站旁水果货车,微信名称“肖师水果”。
18:20-18:30,广明国际城。
12月2日
10:00-10:10,广明国际城。
10:15-10:22,西城市场豆腐摊,微信名称“车秀华”。
10:40-10:45,康诚大药房(百草堂药店)。
11:02-11:10,世纪鸿源超市(龙都店)。
11:15-11:25,嘉和酒店。
11:35-11:45,杨和良鑫源百货(梨乡市场)。
11:55-12:05,广明国际城。
16:50-17:00,广明国际城。
17:05-17:15,广明国际城。
12月3日
07:15-07:25,广明国际城。
感染者2
12月2日
18:53-19:07,晓古街“兰州牛肉拉面”。
19:08-19:11,晓古街“金豪商务宾馆”前台。
19:20-24:00,晓古街“金豪商务宾馆”房间。
12月3日
00:00-11:20,晓古街“金豪商务宾馆”房间。
13:25-15:17,晓古街“金豪商务宾馆”房间。
19:38-23:30,晓古街“金豪商务宾馆”房间。
23:30-4日01:00,烧烤一条街“酒经烤宴”。
12月4日
01:00-09:00,晓古街“金豪商务宾馆”房间。
请以上时间段内与以上2名新冠病毒感染者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,立即向属地乡镇、村(社区)、工作单位或县疾控中心报告,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。
如因隐瞒不报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苍溪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:0839—522146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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