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相关规定,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县城区“汽车站外十字路口”交通违法抓拍系统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设备设置地点 汽车站外十字路口 二、抓拍主要违法行为 (一)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; (二)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; (三)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; (四)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; (五)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,驾驶人不在现场,妨碍其它车辆、行人通行的; (六)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,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它车辆、行人通行的。 三、设备启用时间 上述设备自2023年9月9日0时开始启用。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执行。 特此公告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8月2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