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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四川民生发布
近年来,苍溪县司法局以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为着力点,强化乡镇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,构建职能清晰、权责一致、公正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,确保乡镇赋权平稳顺畅、运行规范。
统筹协调调度,促进乡镇赋权法治化。坚持全局谋划,落实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,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,赋予乡镇更多自主管理权。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。 县委编办、县司法局、赋权部门与乡镇各司其责,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统筹调度、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。乡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,涵盖辖区农业农村、自然资源、市场监管等领域,实现“一支队伍”管执法。 二是组建执法队伍。 2020年以来,县司法局率先启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,建立考前培训制度,组织法律精干力量授课,顺利完成457名乡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。坚持“理论+实践”专业培训,采取调研座谈、现场演练、部门示范带动乡镇等形式,全方位对31个乡镇执法队伍开展实操培训,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,打造了一支专业、规范的执法队伍。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。 由乡镇党委统筹、政府具体实施,构建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对外执法的乡镇执法体系,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。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队长,执法队员由专职人员、“联片包乡”人员、派驻人员组成,充实驻村干部、网格员等为执法辅助力量,确保执法有人抓、有人管。
统编赋权清单,促进行权事项规范化。县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梳理乡镇行权事项清单,绘制运行流程图,划分职责界线底单,让基层更加有职、有权、有责。 一是编制权力清单。 按照精简、统一、高效原则,根据法定赋权事项,县司法局会同县委编办编制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10大类143项赋权事项权力清单。 二是制定责任清单。 结合县乡实际和承接能力,县人民政府分两批下放了农业农村、交通运输等11个领域40项行政检查、103项行政处罚事项,县司法局指导督促乡镇制定行政处罚类责任清单,并予以公示、备案。 三是落实三项制度。 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,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、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,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审核、行政执法公示纠错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,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促进了严格规范、公正执法。
统建配套机制,促进基层治理长效化。理顺县级部门和乡镇的条块关系,全力保障和服务基层,推动执法力量下沉,促进各方权责对等,夯实社会治理基础。 一是建立“联包”机制,下沉一线力量。 在全县六大片区分别组建行政执法协作组,定点联包若干乡镇,确保行业部门80%以上执法人员下沉一线。乡镇发挥驻村干部、网格员等辅助执法人员“前哨”作用,开展日常巡查监管,延伸监督“触角”。 二是建立“响应”机制,做到有呼必应。 建立“乡镇吹哨,部门报到”机制,对于赋权范围内难以完成的事项,向县级赋权部门“呼叫”请求。乡镇及时联络协调行业部门执法力量现场协助,提供专业的执法支撑,实现快速反应,做到一体化执法联动。 三是建立“考评”机制,提高执法效果。 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,制定“一事一记”绩效清单,监督乡镇行政执法行为,强化县级部门与乡镇协作配合。按照执法联动、案件办理、社会满意度等指标,对乡镇和县级部门评价考核,倒逼乡镇行政执法质效提升。
苍溪县司法局以深入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为“先手棋”, 打好赋权扩能“组合拳”,不断探索基层综合治理新路径,打通了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(张文军 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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